315: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这样的“文字游戏”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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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极网手机频道】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在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初衷是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渐渐地,这个节日在国内却成为了一场“监督”、“打假”大戏,以中央电视台推出的3.15国际权益日专题晚会为原点,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各行业以及各类型媒体持续为消费者发声,形成一股舆论监督热潮。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不仅要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同时还要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更重要的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发达以及科技飞速发展,网上购物越来越便利,而且网上购买的物品也因为各种各样的优惠力度比起线下购买还要便宜,让大家纷纷选择了网购。但是同样的,如今网购的优惠活动不再像以前一样简单明了,各种各样的优惠规则不仅复杂,也成为了大家吐槽的对象,因为要在那些比较复杂的规则中计算出最佳购买方案,还真得和电商搞一场智力大比拼。再然后,电商开始玩起了预付款的“套路”,通常就是让大家先付定/订金,在开售当天付尾款。
小编这里说的定金和订金虽是一字之差,加上不少消费者觉得这两个词意思相同,所以并没有太大注意,但实则是“订金”可退款,但“定金”就不可退款了,这对消费者权益影响可不小。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就例如在电商品台上,你想购买的商品中,如果显示付款“订金”,就算后续你不想要了,电商平台则会将你所付的“订金”退还。
而定金的数额则由当事人(商家)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简单来说,就是你给了“定金”之后,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但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对方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大家在消费时一定要看清楚“订金”与“定金”。而这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定”是敲定必买不退,“订”是预订不买可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于电商平台设置的规则并不熟悉也不会打开仔细阅读,商家设置的“定金不退”的文字游戏,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于商家打擦边球的行为,即便商家收取的是“定金”,其中设置的规定也属“霸王条款”。
为了保护大家的消费权益,消费者不要随便交付“定金”,而且要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也需要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让消费者与商家形成相对信任的局面,才会让消费者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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