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话要说!还有多少泪要流……”这首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被编成彩铃后惹上了88万元的官司。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并等待择日宣判。
原告侯强是《回心转意》的原创作者。2002年,这首歌曲在辽宁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登记。他在起诉书中说,被告北京龙腾阳光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回心转意》制成彩铃供手机用户有偿下载,从2004年11月到2005年8月,该公司收入达140万元,实际获利88万元 。为此,他们向被告提出了88万元的索赔。侯强没有出庭参加诉讼。
法庭上,被告龙腾阳光公司的律师在庭上拿出了他们与辽宁北方天狼唱片公司的一份协议。代理律师解释说,自己是经过合法授权的。侯强曾将歌曲的演唱权和发行权授予黑龙,黑龙与天狼公司签有歌曲使用、出版协议,龙腾阳光又是从天狼公司获得了合法的使用权,并支付了费用。同时,他们还认为自己的获利也没有88万元。
侯强的律师认为,侯强只授权黑龙发行和演唱权,没有同意他在网络上传播,而龙腾阳光公司侵犯的正是网络信息传播权。
在调解阶段,由于双方调解的赔偿数额差距太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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